第110章
所以我就知道了这个病。 秦绾的buff我给她叠得挺重的了,遗传性疾病,她又还喜欢晒太阳。喜欢下雨不过只是因为下雨天遇到了张慕忱。楼下还开了家榨油铺子,容易产生焦油衍化物。而且还心思很深沉。 之前秦绾对于那个得了抑郁症的高一同学付欢的想法就有点印证秦绾心思重了。 所以总结下来——无解! 还有一点,当时秦绾带着俞隋回乌溪的时候,俞隋问她该不会写过吧?秦绾说现在写,但是也没有否认自己写没写过。 所以她肯定是写过的,那句话就是她写的。 然后在时间线上,张慕忱是大学毕业又去了一趟乌溪,连带着发现了秦绾写给俞隋的祈愿。不过确实,张慕忱十二岁那年去乌溪遇到的那个和她一样看了一天河水的人就是秦绾。幸好当时秦绾没有注意,不然遗憾更深。再到后来订婚,单启送给她的书,星河璀璨,盛大热烈这句话是秦绾写的,所以张慕忱觉得眼熟,不过因为隔了一段时间,所以张慕忱没有想起来。 好像其余的没有什么过于隐晦的了,大家自行解读吧。 我前面说过我不觉得是be,是因为在我看来,be应该是要说两人在一起,然后因为某些不可抗力的事情最终分开这样。而秦绾和张慕忱压根就没有在一起过,甚至于纵观全篇,张慕忱的戏份还没有俞隋的重,所以其实这就是一篇简单的暗恋文,算不得be的,她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 以及假使某位读者能不介意我的这一大篇废话耐心看到了这里,并且还想复盘的